关于开展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29

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3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78号)要求,太阳官网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将全面展开,为确保数据采集和上报按时按质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全面及时掌握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深化“三教”改革、监测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做好状态数据的采集与管理有利于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决策,促进职业院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规范、有效。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数据源采集。9月3日至9月17日,五个数据源表(1.6机构设置、6.1教师基本情况表、7.1.1开设专业、7.2课程设置、10.1.1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数据采集,并进行审核(详见附件2数据源表采集分工及时限表)。

2、数据采集及审核。9月18日至9月25日,各采集单位数据采集人根据任务分工情况登录数据平台中“我的工作”栏目进行数据采集,同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相关数据采集。各单位数据填报负责人完成数据审核。

3、数据审核上报。9月26日至10月12日,对全校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审核、修改,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按省教育厅要求的时限上报。

二、有关说明及工作任务分解

1、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财务数据采用自然年度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2、平台使用方法:打开学院网站(http:)首页,在右下角区域,点击“状态平台”链接进行登录。也可以直接打开网址(http://124.112.49.18/)进入登录界面。个人登录账号为10位数字的教工号,初始密码是Pg#13345,初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并牢记密码。校内教职工教工号由人事处统一编号。数据填报完毕,务必请保存。

3、数据采集范围涉及到全校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数据采集工作按照职能分工,严格执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方案拟订、工作协调和宏观管理及数据汇总、筛查、校验,并向教育部提交;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搭建好平台服务器,确保网络畅通。

4、9月3日前请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将状态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和数据采集人各1名报送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负责人为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填报数据负审核职责,采集人为熟悉此项工作的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数据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5、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任务分解表,认真组织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并按时提交审核数据,特别要提醒:各教学院部负责通知到每位专、兼职教师,务必在9月17日前完成教师基本情况数据表填报。

6、数据采集时,不得简单复制往年同期数据、不得雷同、有数据可填的不可空白、不应出现系统无法识别的数据、不应出现畸形数据。在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如需要2020年数据信息或有不明之处,请与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

7、重点说明:

A、今年新增了四个数据表(A11-7专业群设置;A11-8高层次教学、创新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A11-9 1+X证书试点;A11-10高职退役军人情况)。

B、统一使用新专业代码(已撤消的专业在老代码前加A)。

C、增加了专业层次选项来区别不同层次(本科和高职)的各专业。

D、利用混合专业(专业代码:999999)解决不同专业合班上课数据填报问题。

E、数据源表除外的其他表中如需填报教师姓名或学生姓名时,按照“姓名(职工号)或姓名(学号)”格式填写。

 

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8.28        

附件:

附件1:2021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xls

附件2:数据源采集及时限.doc

编辑:汪俊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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